凉山生态环境二十条措施促进经济增长,更好服务凉山高质量发展
2024-04-28 12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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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,凉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累计开展现场检查2875次,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7件;落实“5+2”环评答疑服务机制,为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答疑解惑1000余次,主动上门服务400余次。

2024年第一季度,全州共审批、备案项目环评199个,涉及总投资额816.41亿元。

……

这些只是凉山州生态环境系统近年来持续推进环境保护、优化营商环境的缩影。日前,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《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》,从精简环评内容、打捆共性项目环评、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持续强化重点项目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,更好地服务凉山高质量发展。

精简手续流程 优化营商环境

《措施》明确,深化“一网通办”服务,利用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推进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,拓展和优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,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。

过去,企业在开办前要进行环保审批,不仅手续复杂,且时间也特别长。如今,这样的局面正逐步改变。

“提高服务效能,优化营商环境,这是企业共同的呼声,也是我们的工作目标。”州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目前生态环境许可事项已全部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,从“进一次门”到“最多跑一次”,从“不见面”到“一网通办”,不断简化行政审批流程,真正让办事企业感受到办理流程短了、跑腿次数少了。

与此同时,认真落实“5+2”答疑机制,为环保政策解读、企业环保法律责任咨询、环保决策指导、环境风险管控等方面提供了详细的咨询服务。

一系列简化办理流程反映出凉山生态环境系统不断优化营商环境,持续推进审批事项“放管服”改革的信心和决心。

包容审慎监管 助企“轻装上阵”

在推进生态环境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面,《措施》提出,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,以提醒警示、教育指导为前提开展说理式执法、柔性执法,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,增强企业守法意识。

“非常感谢生态环境部门的人性化执法,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。”日前,凉山某企业负责人向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表示感谢。

此前,该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,经过执法人员认真调查后,认为该企业属于首次违法且整改到位、危害后果轻,对其免予行政处罚。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,“执法人员充分考虑企业的违法情况、整改情况后,准确把握执法力度和温度,真正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工作作风。”

同时,大力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,将排污少、风险小、行为良好的示范企业纳入正面清单,减少或免除现场检查;推行非现场执法,实施“不打扰”监管,)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、无人机巡查等监管手段实行非现场监管,对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,及时发现、主动指导、及时纠正。

两项许可同步办理 提高审批效率

《措施》指出,对生产工艺相对单一、环境影响较小、建设周期短且按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副食品加工业、食品制造业、通用设备制造业、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十二类建设项目,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,可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“两证审批合一”,在项目开工建设前,接续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。

建设过程中发生环评重大变动的,需依法重新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证;不属于重大变动的,无需重新办理环评,排污前一次性变更排污许可证。州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。

据介绍,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,州生态环境局不断探索创新排污许可与环评“两证合一”,持续精简流程,将原本建设项目审批形式由“串联”改为“并联”,排污单位可同时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两项行政许可,实现“同时受理,同步办结”,不断提高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效率。

“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行政成本,保障项目早落地、早建设、早投产。”州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将继续深化排污许可和环评“两证合一”改革,护航高质量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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